深圳技术公关指南

阅读:37 2024-04-19 09:56:26 来源: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:杨丽丹

深圳技术公关指南 一、政策依据
《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<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>等三个政策措施的通知》(深发改规〔2022〕10号)中,《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第二(三)条,“谋划市级药物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”。
二、扶持方向
1.小分子化学创新药物
聚焦肿瘤、感染等重大疾病,支持全新靶点机制的小分子靶向化学创新药物的研究,进行新适应症、新治疗策略、新联合用药或新药物组合物的探索和拓展,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临床应用价值的小分子精准治疗药物。
2.大分子生物创新药物
聚焦新机制单抗/双抗、抗体偶联等前沿创新药物,开展高效抗体分子和细胞株筛选、药物评价、新的表征技术等核心技术难点攻关,以及靶向递送建设、药物偶联等相关技术研究。
3.微生物创新药物
聚焦肿瘤、神经系统调节、慢性炎症性疾病等临床未满足需求的重大疾病,突破微生物分离和培养、AI/数据驱动的微生态创新药物发现技术、细菌基因表达精准控制等关键核心技术,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临床应用价值的活体生物药、微生物衍生分子、肠道菌群移植产品。    
三、扶持方式及资助金额
分阶段资助。通过专家评审、现场核查的项目,市发展改革委予以批复立项,每个方向原则上只支持一个项目。按经评审核定的项目总投资40%给予资助,最终资助金额按照项目实际完成情况、项目实际完成投资额、资助比例、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因素核定,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。资助金额分阶段拨付,在项目扶持计划通知下达、项目完成总投资的40%、项目建设完成并通过验收三个阶段,分别按资助金额的40%、30%、30%分阶段予以拨付。已拨付资助资金用于建设投资和研发费用(不含人力资源费),其中用于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40%。
四、申报要求
1.须满足申报通知明确的申报基本条件,详见申报通知。
2.项目单位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,经营管理状况良好,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。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应拥有专业化的技术及管理团队,财务制度健全,具有较高水平的研发成果和技术储备。
3.项目单位上年度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不低于500万元或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%。    
项目建设投资不低于总投资的40%、研发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50%、铺底流动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10%,具体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为准。
4.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(包括自主知识产权、消化吸收创新、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)具有先进性和良好的推广应用价值,拥有相关成果鉴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。
5.项目单位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,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20人,其中专职研发人数不少于15人,相关研发设备原值不少于500万元,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,能为产业关键技术和设备的研究、开发、成果转化等提供支撑和保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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